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
2025-09-18 02:43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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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交往的特点?
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三个基本特点是平等、团结、互助:
1、平等,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,不论大小、先进和落与否,在社会主义生活的各个方面一律平等,不允许对任何民族进行歧视和压迫。在我国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践中,不论是聚居还是散杂居的各民族,均以平等的地位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地方事务。
2、团结,就是中华各民族彼此之间以及本民族内部平等相待,友好相处,互相尊重,互相学习,互相帮助,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分裂行。各民族为实现建设现代化国家的共同理想而团结合作,努力奋斗。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性质和各民族根本利益所决定的,也是民族平等的表现和必然结果。
3、互助,是指我国各民族之间的互助互济的关系,是社会主义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重要体现。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主张各民族之间真诚互助、互相支援,以谋求共同的利益,实现共同的目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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